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沿灘法院各位員額法官及審判輔助人員始終立足審判崗位,采取多種形式積極處理化解民商事糾紛,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月10日上午,沿灘法院立案大廳內坐著幾位戴著口罩,神色輕松的群眾以及沿灘法院立案庭庭長李水紅。這正是李庭長在組織三個勞務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進行調解。該三個案件均系同一被告,原告均系沿灘衛(wèi)坪鎮(zhèn)某村村民,因2018年在被告承包的云南省某工地上務工后,被告僅支付部分勞務費,剩余勞務費未及時支付。三原告在索要未果后于2020年1月23日(己亥年臘月二十九)向沿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勞務費。這引起了沿灘法院的高度重視,并及時把這個案件交給了擅長處理勞務糾紛李庭長辦理。
李庭長在接手這三起案件后立馬聯(lián)系被告,但被告電話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的狀態(tài)。李庭長可不允許被告和法院玩起“躲貓貓”游戲,在春節(jié)放假期間,她通過各種方式聯(lián)系被告,終于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與被告取得了聯(lián)系,但被告卻提出該勞務費應由案外人支付。為及時解決糾紛,防止后期無法聯(lián)系上被告,保障三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李庭長趁熱打鐵,立馬決定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開展調解工作。2月10日三位原告如期到達法院,被告卻遲遲未出現(xiàn),李庭長立馬電話與他取得聯(lián)系,得知被告是由于所在村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暫時不允許人員出村。隨即,李庭長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取得雙方同意后,在法院同三位原告通過電話聯(lián)線的方式與被告進行案件調解工作。李庭長耐心的給被告講解了法院支持原告的法律依據(jù),以及如果開庭審理后會給他帶來的法律后果,最終被告同意在2020年3月中旬將相關勞務費支付給三原告,三原告對被告所承諾的勞務費支付方案十分滿意,當庭表示撤訴。沿灘法院也將繼續(xù)督促被告履行義務,促使糾紛能夠圓滿化解,公平正義得到真正的實現(xiàn)。這個案件的成功化解,不僅是及時的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體現(xiàn)了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沿灘法院工作人員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通過多種形式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李水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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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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