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的逐漸升高,自貢市的市民們都紛紛換上了漂亮的夏裝和防曬裝,同時,許多摩托車車主也給車子換上了“新衣裳”——安裝上了“遮陽傘”,但殊不知此舉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為有效減少和預防交通事故,4月17日,沿灘區(qū)交警大隊組織開展兩輪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專項整治行動,對查獲屬實的一律當場拆除收繳。
4月17日上午,在沿灘區(qū)交警大隊長朱躍龍的安排部署下,大隊秩序一中隊、二中隊、鄧關中隊分別抽調精干民警輔警組成“摩托車遮陽傘”整治小分隊,根據(jù)各自轄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及兩輪摩托車日常交通違法實際,分別在王井、瓦市鎮(zhèn)、沿灘、衛(wèi)坪等場鎮(zhèn)路口設置卡點,嚴查兩輪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傘具等交通違法行為。
整治中,民警一律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耐心向駕駛人講解私加傘具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而且由于車輛行駛阻力增大,在急轉彎、遇刮風或道路濕滑時,車輛容易失去重心發(fā)生側翻造成交通事故,如發(fā)生事故后,傘具極易刺傷摩托車駕駛員和搭乘人員,易造成二次傷害,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經過民警的耐心宣傳教育,摩托車司機們普遍意識到非法加裝傘具的危害,并積極配合民警當場予以拆除。據(jù)統(tǒng)計,當日,沿灘區(qū)交警大隊共查獲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交通違法行為15起,均當場予以拆除收繳。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沿灘公安交警溫馨提示:加裝遮陽傘,遮擋了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的部分視線,在轉彎的時候后視鏡內看不清楚車后情況;改變了摩托車、電動車原有的結構,改變了行駛中的風阻系數(shù),易導致車輛“飄來飄去”,駕駛員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車平衡而發(fā)生事故;遮陽傘加裝在摩托車電動車前部,無疑是一把“利劍”,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于慣性,這把“利劍”很容易刺傷駕駛員及旁人的身體;由于高度、寬度增加容易影響其他人的行車環(huán)境,敬請廣大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切勿非法加裝傘具,下一步,沿灘交警大隊將加大此類專項整治力度,并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處以200元罰款,并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榮霞)
編輯:鐘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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