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網記者 張翠娜
“因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草銷售網點,所以我們無法為您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近日,在沿灘區(qū)專賣局辦證大廳,證件辦理員鄒斌正在向一名咨詢者解釋道。
原來,這位咨詢者是一家便利店老板,他的店面隔壁有1家幼兒園。聽了工作人員鄒斌的政策解釋,看了自貢市局統(tǒng)一印發(fā)的宣傳單后,這位便利店老板表示支持后就離開了。
據悉,《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市煙草專賣局通過線上線下多種途徑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該法實施近兩個月,市煙草局共開展專題培訓10場次,出動普法宣傳人員86人次,接待群眾咨詢近2000人次,線上線下普及萬余人。
市煙草局注重發(fā)揮普法講師、普法志愿者、單位骨干員工作用,采取專題培訓、個人自學等形式,引導本單位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專賣執(zhí)法人員深刻理解未保法修訂的重要意義。同時,市煙草局利用線上線下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線上通過“新商盟”營銷平臺、“川流家園”企業(yè)微信號重點向全市8500余卷煙零售戶宣傳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等重要條款;線下通過印發(fā)10000份宣傳單分別向轄區(qū)卷煙零售戶、消費者以及全市40戶電子煙經營者進行重點宣貫。同時,專賣執(zhí)法人員還對全市卷煙零售戶、電子煙經營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煙(含電子煙)標志進行全面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未發(fā)現(xiàn)卷煙零售戶、電子煙經營者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情形。
編輯:張馳
責任編輯: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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