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約惠富順·樂享生活”
第二季度政府消費券發(fā)放活動
自今年6月16日起已派發(fā)1輪
此舉進一步激發(fā)市民消費潛力
營造了全城聯(lián)動的促消費氛圍
促進消費市場持續(xù)升溫
緊接著
摩托、家電惠民專項消費券即將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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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資金總額實行限額管理,先申領先得,領完為止。
資金總額30萬元以內(nèi)。
消費者購買家用電器(包括摩托車、電視機、電冰箱、空調(diào)、洗衣機、電腦、手機、電風扇、飲水機等),按消費者一次購置家電總價款區(qū)間在500(含)-1000元、1000元(含)-2000元、2000元(含)-5000元、5000元(含)以上分別給予100元、200元、400元、1000元的家電購置補貼。
(一)領券時間
第一期:6月30日9:00開始領券,領完為止;第二期:7月14日9:00開始領券,領完為止。
(二)核銷時間
第一期:6月30日-7月13日24:00時,第二期:7月14日-7月31日24:00時,逾期將無法使用。
(三)券包面額
分“滿500元減100元”“滿1000元減200元”“滿2000元減400元”“滿5000元減1000元”四種。
(四)領券方式
進入云閃付APP首頁-本地專區(qū)-自貢市消費券-富順縣消費券頁面,按提示進行領?。ㄐ柙试S云閃付APP使用手機定位在自貢)。同一用戶每個領券日限領1張消費券(四選一)。
(一)使用對象:“云閃付”注冊用戶。
(二)參與行業(yè):與“云閃付”簽約,并注冊在富順且有線下實體店的從事家用電器經(jīng)營的限上企業(yè)。
(一)結算方式。發(fā)放平臺按照與實體商戶的協(xié)議對電子消費券使用資金進行結算。消費者按階段時間點分別申領消費券活動卡包,消費者先到先得,領完即止?;顒咏Y束時所有未實現(xiàn)消費部分退回原有賬戶。
(二)參與商家要求。參加的商家需要承諾注冊地在富順、保證產(chǎn)品質(zhì)量、無虛假宣傳和變相加價行為、制定優(yōu)惠讓利方案等;如違約,則退出本次活動,列入不誠信名單,退回已核銷的消費券金額。
(三)消費券使用。消費者每支付一次,對應核銷一張消費券。消費者在符合卡包使用條件的商家消費,定位在自貢的用戶,達到相應使用標準后,即可核銷。消費券可與商家其他優(yōu)惠活動同時享受。
(四)消費券領取?;顒悠陂g,同一用戶(同一個手機號、身份證、手機終端賬戶均視為同一用戶)在每個領券日內(nèi)僅可領取1次。
(五)商戶報名通道。參與商戶通過云閃付APP和支持企業(yè)APP進行報名,由支持企業(yè)對報名商戶的信息和資格進行審核。
編輯:王娉婷
責任編輯:彭彥彰
編審:舒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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