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26日,位于荷蘭海牙的聯(lián)合國國際法院就南非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帶實施“種族滅絕”案作出裁決。該法院陪審團決定對以色列采取緊急措施,命令以色列在其權(quán)力范圍內(nèi)采取一切措施防止種族滅絕,必須采取措施改善人道主義狀況。以色列必須在1個月內(nèi)向法院提交報告。
裁決說,國際法院對該案具有管轄權(quán),南非有資格向以色列提出種族滅絕指控。國際法院同時強調(diào),加沙地帶沖突各方均受國際法約束。巴勒斯坦人是《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下受保護的群體。法院認為,針對以色列的指控符合《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規(guī)定,南非尋求的部分權(quán)利是合理的。
2023年12月29日,南非提交了一份長達84頁的訴狀,稱以色列違反聯(lián)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總臺記者 顧鑫)
編輯:劉汶林
責任編輯:彭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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