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7萬余元購買一批毒品,收到貨后發(fā)現(xiàn)是假貨,隨即前往警方報案,謊稱網絡投資被騙,想求助民警幫其追回資金……12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qū)分局對外披露,該案買賣雙方均已被抓獲。

“警察同志,我被騙了……”今年9月底,男子師某來到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qū)分局李家派出所報警,稱其此前在網上結識了一名南充人,對方自稱是一名“法官”,以“內部項目”為誘餌邀約投資。師某聲稱,他隨后攜帶17萬余元現(xiàn)金從河南趕到南充,不料對方拿到錢后消失,因此希望民警幫助其追回“被騙”的17萬余元。
然而,民警根據師某提供的線索,經過大量調查發(fā)現(xiàn),根本沒有這位“法官”,而且諸多細節(jié)也與師某所述大相徑庭。盡管民警反復詢問,但師某卻一口咬定就是遭到了詐騙,已將錢款交到對方手中。
經過進一步擴大排查范圍,警方排查出南充男子汪某具有重大嫌疑。經過蹲守,民警在南充城區(qū)某地將汪某抓獲歸案。然而,事情真相卻并非如師某所述。
據辦案民警介紹,師某1989年出生,無正當職業(yè),有吸毒史。師某認為販賣毒品能迅速發(fā)家,于是在網上結識了“兜售毒品”的汪某,經過一段時間交流,雙方一拍即合,在南充進行了“毒品”交易。師某返回河南后發(fā)現(xiàn)汪某賣給他的170克物質根本不是毒品,而是明礬和石灰粉等物質混合而成,汪某為了能夠順利通過師某“驗貨”,在師某“驗貨”前就故意將其灌醉了。師某很不甘心,再次聯(lián)系汪某,發(fā)現(xiàn)對方已經注銷社交賬號,便向民警編造了“投資被騙”的說辭,企圖借助警方找到汪某追回錢款。

12月2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師某被依法批準逮捕,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王斯璇
責任編輯:冉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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