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
日前
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宗
因癲癇發(fā)作而導致的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被告人林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現已生效
被告人林某明知其自身患有癲癇疾病且在治療階段,仍駕駛小轎車上路,在超車變更對向車道后,因癲癇疾病發(fā)作,導致車輛失控加速撞擊對向車道正常行駛的陳某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車上搭載兩未成年人,后又繼續(xù)撞擊兩輛小轎車,事故造成3人死亡、2輛汽車及其他財產受損。
?
注意力不集中、低頭看手機
超載超速、濫用遠光燈、搶黃燈
……
這些小習慣,雖不起眼
但一旦演變?yōu)榻煌ㄊ鹿?/p>
后果將不堪設想
這些致命駕駛陋習
一定要遠離!
↓↓↓
編輯:陳翠
責任編輯:余鳳
編審:韓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