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融媒記者 張君亮
(一)將“靈活就業(yè)人員”納入貸款對象。
(二)新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品種,發(fā)揮住房公積金的民生保障作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三)新增公積金對沖還貸業(yè)務。
(四)新增“提前部分還款在符合提取條件下可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規(guī)定。
(五)貸款變更業(yè)務新增“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的變更。
(六)增加不予貸款的情形:單人信用卡累計未分期使用金額余額≥5萬元的。
(七)增加住房公積金月負債認定標準。1.貸款賬戶和信用卡分期賬戶:月負債應以信貸交易信息明細中的“本月應還款”為準,若還款方式為先息后本或一次性還本付息的,月負債應以當前余額除以剩余期數(shù)的值與本月應還款額就高認定。2.信用卡未分期賬戶:征信報告顯示的當前未還余額小于5萬元的,按余額的20%計入負債。3.為他人擔保的,被擔保的月負債納入擔保人月負債計算,擔保貸款為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外。
(一)延長貸款到期日。將原來“貸款期限延長至退休后5年,即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延長為“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兩位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二)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根據(jù)“貸款一件事”業(yè)務辦理流程,實行借款合同預簽,通過“面簽授權、CA認證”,將原來需手簽的9項紙質(zhì)材料均整合為線上電子簽名,中心通過與不動產(chǎn)中心直連系統(tǒng)實時推送經(jīng)CA認證的抵押資料,不動產(chǎn)中心在辦結抵押登記的同時反饋電子證照。
編輯:鄭皓勻
責任編輯:張翠娜
編審:韓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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